2.分房时应带好的有关资料: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房屋征收协议,选房序号;②水、电、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的证件;③被征收人本人不能及时到场需委托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应出示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征收协议并签订承诺书。
(江西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宜春讯 记者余月萌)12月27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宜春市住建局秉承始终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持续治顽疾、补短板、强功能、提品质、惠民生,力争让群众居住更加暖心、出行更加顺心、生活更加舒心。
昨日,记者从宜春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宜春市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计划2014年将启动103个项目(含省计划58个项目)、改造面积达467.53万平方米,可改善20多万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其中中心城区19个项目,改造面积121.49万平方米。
江西日报社大江大数据显示,8月1日,《问政江西》共计收到帖文204条,其中,南昌市人社局、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新建区财政局、南昌县住建局、赣州市赣县区人社局、于都县自然资源局、上饶市公安局、广丰区教体局、吉水县住建局、安福县民政局、泰和县住建局、贵溪市城管局、贵溪市住建局、丰
近日宜春市上高县麻纺厂职工反映职工小区征迁以后原地建安置房目前没动静142户居民心焦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反映:何时动工建设安置房?居民心中焦急上高县麻纺厂职工钟先生告诉记者,麻纺厂小区房屋由于年久失修,破旧不堪,居民把房屋问题反映到上高县政府,经鉴定为危房。
进入芒种时节,江西宜春各地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生活秩序井然,居民脸上洋溢着满满的幸福。近年来,宜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江西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盯目标,攻坚克难,把贫困群众从大山深处迁出来,易地安置,实现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高质量书写了易地扶贫搬迁的“宜春答卷”。
中国江西网讯 蔡阳报道: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按省政府对宜春市下达的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目标,宜春市2016年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3529套,开工率达100%,城市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82.59%,8000多住房困难家庭喜搬新家。
关于对黄颇社区沙背桥组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袁州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黄颇社区沙背桥组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实施征收,并将《黄颇社区沙背桥组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予以印发。
宜春市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暨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包括去库存、调结构、优增量、稳市场、化风险等24条措施。有序去库存、积极消存量方面,政策提出持续实行购房契税补贴。进一步加强团购在售商品住房。
近日袁州区发布了关于对中心城区部分安置小区现房限时限量选购的公告跟着小布一起去看看吧↓↓↓袁州区棚户区改造总指挥部关于对中心城区部分安置小区现房限时限量选购的公告为满足中心城区安置房源不足区域的被征迁户现房安置需求,经研究,启动对中心城区部分安置小区安置房选购工作。
经研究,现将明珠小区分房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置地点安置房位于宜春市袁州区龙来泉路明珠小学北侧,窑前社区范围内。二、分房对象安置对象为自2018年以来珠泉街道城南风动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选择房票和实物安置且已签署明珠小区认购协议的被征收户。
锦湖苑及江翰苑小区剩余房源分房公 告经研究,现将锦湖苑及江翰苑小区剩余房源分房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置地点锦湖苑位于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与宜湖路十字路口东南侧,江翰苑位于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708号。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谢梦丽报道:3月23日,江西省委“民声通道”发布今年第3期办理情况通报,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省委民声通道是省委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的“绿色通道”。如果您对省委省政府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或是身边有什么重要的情况,请登录网站(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