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认缴新增注册资本750万后,短时间内又迅速转出,构成抽逃出资吗?近日,厦门中院发布一起案件,提醒市民注意。马某是某工程建设公司的股东,某日,该公司形成股东会决议,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马某以货币形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750万元。
公司的钱往老板的个人账户上转,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公转私,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如今很多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认缴制,公司日常运营需要的钱是向老板借的,公司账目上就会体现公司欠老板钱,这种情况下,公司的钱可以转给老板个人账户,视同公司还钱给老板。
税收政策,税收园区,详情了解公众号:轻捷税企业老板一直以来非常关注的问题就是“公转私”,这不止老板关注,税务稽查也是非常关注的。稍微有点差池,就会踩雷给自己和企业带来麻烦。我们先来讲讲老板频繁从公司拿钱的风险!
现在很多老板都不明白,你是公司的法人,这个公司是一个人的,但是公司账户的钱不是你的,因为我们还有个隐形的大股东“国家”,税务今年主抓的是公转私,像你这样经常从公账户上直接转出来,你的银行对公账户很容易被冻结,你实在想从公账户上拿钱,那只能通过工资或者分红要不这个钱你怎么转出来的你就怎么还回去。
“公转私”一直以来都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但在企业日常经营和交易中,公转私又是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的。各位老板和会计特别要注意了,最近税务将重点稽查“私户避税”相关企业,不仅查公司账户,连带公司法人及股东的个人账户也将一并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