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到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辅导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引用了作废的文件,还有很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不了解各个类别特种设备最新的适用文件,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人员造成了较大的困扰。
特种设备定义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
大众网记者 昌磊 青岛报道青岛某机械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案例【基本案情】2024年4月22日,平度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公司车间内有一台正在使用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型号规格为LD5t-19.
特种设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较大危险,定期检验是保障特种设备本质安全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