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城市停车难,关键是补齐短板,有效增加停车位供给。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印发了《济南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济南市公共停车设施资金奖补实施细则》,从审批、建设、奖补等环节发力,加快补齐城市停车供给短板。
近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发布《济南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公共停车场配建一定比例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资料图 《征求意见稿》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
9月20日,新黄河记者获悉,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拟于9月底召开《济南市停车条例(草案修改稿草稿)》立法听证会,听证参加人为建设单位代表、公共停车场经营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公民。限定10名,按照报名顺序确定参加听证人员。
记者 于泊升 见习记者 管悦2月2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济南市停车条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条例》发布后,今后该如何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做好停车规划管理和用地保障工作?
济南广电·天下泉城客户端2月20日讯 2月20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济南市停车条例》,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调研员许多兵介绍,《济南市停车条例》将停车专项规划编制、建筑物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制定等工作提升到了法规层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
2月20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济南市停车条例》,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何修冬介绍,法规分为六章,共四十六条。包括总则、停车规划与建设、停车泊位设置与使用、停车服务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2月20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解决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机动车“停车乱”问题,济南作出相关规定,明确停车泊位设置的基本要求,规范各类停车场停车泊位的设置,为规范停车创造必要条件。
记者 于泊升 见习记者 管悦2月2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济南市停车条例》,并回答记者提问。针对停车难、停车乱以及停车收费问题,《条例》着眼前瞻性,重点解决群众停车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
2月20日,记者从《济南市停车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市停车条例》的发布施行,是济南市停车领域的一件大事,为济南市公共停车场建设提供了必要的法制保障。根据《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的计划统筹、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编辑 李晓旭 近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发布《济南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停车场运营管理者和停车信息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将相关数据信息接入全市停车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
记者 于泊升 见习记者 管悦2月2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济南市停车条例》,并回答记者提问。停车场的运营,既要考虑激活市场活力,也要强化规范管理,提高停车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有效、有序、便捷的服务。
2月20日,记者从《济南市停车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以新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将“宽严相济、以人为本”作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基本原则,既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又兼顾人民群众刚性停车需求,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月22日济南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济南市停车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八届〕第13号《济南市停车条例》已于2023年11月28日由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月20日经山东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