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儿童福利司答复网友留言“建议收养子女数匹配三孩政策”时表示,收养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民法典》对收养子女数量有明确的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这是因为实行收养,不能违背“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原则。另外,收养人只收养一名子女,也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但是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35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汶川地震发生后,曾有这样一则新闻报道引发网友讨论——有位经济条件较好的企业高管想通过收养地震中家庭受到重创的孩子献爱心,有好几个孩子都想由他收养,然而根据收养法相关规定,他只能收养一个孩子。记者采访了解到,收养法对收养人收养子女人数限制的思路,是与此前计划生育政策一脉相承的。
现场,一市民打进热线询问领养孩子需符合哪些条件及办理程序,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对此作了介绍。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符合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记者在卧底的帮助下,先是假冒买家与“中介”洽谈婴儿交易,后又见证了卖家与疑似人贩子的真实交易。红星新闻近日就报道了一桩“贩卖婴儿”的交易:在记者目睹之下,2024年10月19日晚,两辆小车在无锡市江阴市一交叉路口碰头,然后一车停下,一车继续行驶。
《收养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 无子女……”;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法》受我国当时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把收养人的条件限制为无子女,且仅能收养一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