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零抵押”“低月租”吸引消费者 收取高额利息牟利手机租赁陷阱多,甚至暗藏现金贷本报记者 韩丹东将手机估价作为借款金额回收用户手机,再将手机回租给用户,并与用户约定租用期限(即借款期限)和到期回购价格(即还款金额),回购价格高于回收价格部分以及相关“服务费”(即借款利息)。
“审核快,发货快,信用高的用户还可享受免押服务。”近年来,网络租赁手机业务在互联网平台兴起,满足消费者临时使用、尝新等个性需求。但另一方面,不少借贷中介也看上了租机平台审核宽松的漏洞,引导急需用钱或网贷逾期者“租机变现”,从中套取买卖手机的差价。
以“低月租”吸引消费者分期租赁,实际上套路环环相扣警惕!手机“以租代购”背后暗藏猫腻近日,北京消费者张杰对记者反映称,自己遭遇了手机“以租代购”陷阱。原来,张杰在某租赁平台购买了一台苹果14Plus(256GB)手机,以租代购分期12个月,每期还款492元,已经还了7期。
特别是在一些新兴的“租机”平台上,用户可以通过中介推荐的平台租赁设备,中介再低价回收,往往回收的价格在7000左右,然而你租机的分期总额一般在13000左右甚至更多,需要你本人每月分期还,隐藏的巨大陷阱却可能给用户带来意想不到的烦恼。
本报记者 秦枭 北京报道“租用全新未拆封”“日租金十几元”“首月1元”“租完即送”……在手机推送广告的“狂轰滥炸”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尝鲜手机租赁。每月只需要支付少量费用,即可拥有最新款或者更高端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