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威慑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现曝光6起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01案情简介:2023年5月9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某工贸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提取了该单位相关资料,发现该单位作为出租方与某木业公司和某家具制作公司没有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的《仓库租赁合同》中也未涉及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为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公布浙江省金华市10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现公开5起今年以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件,希望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为推进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威慑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查处一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案例:瑞安市某锻造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提取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案2023年3月28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潘岱街道盖竹工业区的瑞安市某锻造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按规定提取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截止2023年3月28日,当事人瑞安市某锻造有限公司、负责人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