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字仲云,浙江余姚人。出身于书香门第。19岁考进复旦大学法律系。1927年任上海法政专门学校法律系主任,民国时期曾任上海高等法院院长、中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等职后,又在上世纪30年代担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参与了东京审判。
中新社南昌8月15日电 题:亲属追忆梅汝璈:参与“东京审判”为抗战死难同胞伸张正义中新社记者 李韵涵“那场审判历时两年多,堂哥回来后头发都白了,他说如果没把那几名战争中的甲级战犯送上绞刑架将无颜面对死难同胞。”今年91岁的“东京审判”中国法官梅汝璈堂弟梅汝璜回忆道。
梅汝璈先生,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位传奇人物,他一生中最为光荣与神圣的使命,就是在1946年3月至1948年12月,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亲身参与当时举世瞩目的“东京审判”,对第一批28名日本甲级战犯进行定罪量刑工作。这是中国人第一次在国际舞台上运用法律的武器捍卫国人的尊严。
从古至今,从来没有一个杀人犯,配在死人面前站着。77年前,日本无条件宣布投降,随后的东京大审判当中,中国法官梅汝璈唇枪舌战,一人单挑10国,最后以一票险胜。最终将东条英机,土肥圆贤二,广田弘毅,坂远征四郎,松井石根等7名甲级战犯,送上了绞刑架。
78年前的今天,日本天皇宣布接受盟国的《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但战后对日本和战犯的“清算”却历经两年零七个月的漫长博弈和较量。在这期间,江西人梅汝璈以法官身份,代表中国坐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席上,据理力争,对日本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进行审判。
1948年11月12日,持续两年,共开庭818次的东京审判终于结束了。共有28名被告被审判,东条英机等7名被告因为自己滔天的罪行被送上了绞刑架。由于日本在二战期间对全世界,尤其是对中国人民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每一条都令人发指,到审判结束时,判决书都写了12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