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具有高涨且旺盛的消费需求,校园贷又“死灰复燃”,大学生受其诱惑踩进陷阱,甚至到无力偿还悲剧收场的地步,尽管在2017年,银监会联合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据中消协网站30日消息,中国消费者协会、共青团中央消费警示:树立健康消费观 远离不良“校园贷”。随着互联网和普惠金融迅速发展,大学生的消费需求和信贷需求日益高涨,大量非银行机构和平台依托互联网逐渐渗透到大学生群体,向大学生开展贷款业务,这就是所谓的“校园贷”。
大学新生小美因沉迷网络游戏,花费大量资金购买游戏装备造成日常开销严重超支,苦于无钱生活周转的小美,偶然发现微信中有一位备注名为“学生贷”的陌生人请求添加小美为好友,“学生贷”告诉小美可以协助她申请网贷。小美没多想就按对方要求提供了个人资料,以高额利息先后申请了近2万元的贷款。
大学生及即将成为大学生的同学们,若遇“校园贷”如不及时处理,可能身负巨债?@红河网警巡查巡查执法 呼吁在校大学生应当树立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倡导文明、健康和理性消费,严防网贷受骗,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近年来,各种金融陷阱层出不穷,针对在校学生的“校园贷”骗局日益增多。犯罪分子在网络上以“无抵押”、“手续简单”、“先拿钱后兼职还款”等诱导学生借款超前消费,一旦借款人无力偿还,就会受到个人隐私被随意散布、个人名誉被损害的威胁逼迫。为此,中国银行中山分行温馨提示广大学子:树立理性消费观,远离非法校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