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金融报道 记者 冯超男】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2月26日官网消息,为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下称“高管人员”)监督管理,严把人员准入关口,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严把人员准入关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形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进一步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财联社12月26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财联社(上海,记者 丁艳 潘婷)讯,近日,银保监会就新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新版《办法》在“高级管理人员”范围中排除了省级以下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
来源:证券时报 1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包括总则、任职资格条件、任职资格核准与报告、金融机构的管理责任、监管机构的持续监管、法律责任和附则。
保监发〔2015〕122号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现将《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实
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宣布险企部分基层管理者不再视为高管,其任职资格也不需要再审批,只要按规定报告即可,更重要的是,已取得任职资格核准的高管人员,在任职中断时间未满1年的情况下,如果拟兼任、转任、调任其他职务,只要新职务的任职资格要求不高于前者,就无需再度审批。
2月25日,银保监会起草发布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56条,主要规定了需经任职资格核准的人员范围、任职资格条件、核准程序、监督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融资租赁行业的规模不大,还未被社会各界广泛认识,从事融资租赁行业的人员也较少,租赁行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许多动荡,这也就意味着能够坚持下来成为资深行业专家或高管的人员更是凤毛麟角,这些行业顶尖人物,无不是在行业内深耕了十几年乃至数十年才有如今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