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女性的产假、求职等问题一直受到广泛关注。假如在产假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职场女性该如何维权呢?近日,小莫就遇到这样的事情,双方就此发生劳动争议,法院会怎么判呢?基本案情2021年7月,小莫与广西宾阳县某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该校,从事教学及担任班主任工作。
9月19日,据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宾阳县一女教师在产假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双方就此发生劳动争议,宾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学校向女教师支付生育津贴35441.63元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10500元。二审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来源:【湖南日报】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刘家璇女职工怀孕后就被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雇,是合法解雇,还是被故意“找茬”?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发布了一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在一起案例中,一名女教师在孕期遭学校解雇。
如果本来是在城镇中心学校工作,由于能力问题,觉得自己无法在竞争中胜出,可以像高考生填报志愿一样,根据自己的能力,保二争一,机会一般只有两次,如果对自己估计过高,或者不认真对待,就很有可能落选,影响自己的执教生涯,和工作岗位、收入待遇。
我国法律法规对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实行特殊保护是大众均知晓的事,可还是有企业在女职工生产期间将其辞退。近日,文昌法院审理的一起女职工生产期间被学校辞退的案件依法判决学校应该赔偿女职工经济补偿二倍工资差额、生育津贴、工资等。
近日,文昌法院审理了一起女职工生产期间被学校辞退的案件,依法判决学校应该赔偿女职工经济补偿,包括二倍工资差额、生育津贴、工资等。2020年小美被某学校聘用担任教师一职,学校与其签订的合同于2022年7月30日期满。
厦门的小陈在海沧晨昕学校任教近5年,让她没想到的是,学校在她休产假期间通知她参加学校的考核,而且在第一次考核后,又被告知与另一名老师成绩并列,需进行加赛,最终小陈在考核成绩中排列倒数第二,根据学校的规定,小陈将被解聘。
私立学校单方辞退其聘用的老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全媒体记者 李丹 通讯员 张博12月24日,西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民办学校辞退教师而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为当事人彭某讨回了应得的经济补偿。彭某原为某民办中学的教师,在哺乳期间被用人单位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通知其不再返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