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部分货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从6月10日起 成都货车进城的政策有变。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3月17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在《关于进一步强化部分区域部分路段货运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部分区域部分路段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即:从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19
日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局发布通告:从5月10日起,将对成都市货车临时通行政策进行调整。原来,为了做好防疫应急物资及重要生活生产物资运输保障,积极服务全市平稳有序复工复产,去年2月26日,市交管局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货运汽车城区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放开了对货车入城的限制。
近日成都交警发布最新通告决定设置1个绿色物流示范区今日起这一片区交通组织有调整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绿色物流示范区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一)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
2023年7月22日至8月10日,每日7:00至22:00,除运输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外,禁止货车和工程运输车辆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及以内区域、成都高新南区绕城外部分区域所有道路以及其他指定道路行驶。持“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的货车、新能源小型货车不受上述限行规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