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在为外资企业提供便利的同时,也要加强与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制度的衔接,在稳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切实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化解风险,守住国家安全底线。一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2月19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便利外国投资者在华实施并购投资。在外商投资法框架下,修订《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优化外资并购规则和并购交易程序,完善并购管理范围,降低跨境换股门槛等。
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近 日滨海新区法院(天津自贸区法院)审结一起外商投资公司公司解散纷案。案情回顾A公司系2015年成立外商投资公司,股东为B公司和C公司。A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B公司委派4名,C公司委派1名。
11月1日,财政部通告,为推动企业财务制度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关于企业出资方式、利润分配等法律规定有效衔接,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财政部草拟了《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月21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具体操作规程的解答。《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战投办法》)发布后,受到投资者的普遍关注。近期,我们通过公众留言等渠道收到多项关于实施战略投资的具体操作问题。
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股份迎来重磅支持政策。11月1日晚间,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五方面降低外资战投的投资门槛,以进一步拓宽外资投资证券市场渠道,发挥战略投资渠道引资潜力,鼓励外资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每经记者:王海慜 每经编辑:肖芮冬11月1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自2024年12月2日起施行。
为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鼓励目录》),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
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令2024年第3号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8月15日本届商务部第1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
2月19日《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发布,明确2025年稳外资4方面20项重点任务,提高投资促进水平是部署重点。一是提高投资促进水平,打造“投资中国”品牌,针对投资来源地特点制定差异化引资目标和策略,配合双边经贸联委会机制,激活双边投资促进工作组机制,加大项目撮合对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