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高院 法院裁定要拍被执行人房产,被执行人妻子提出执行异议,称案涉房屋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那该房屋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呢?请看本期案例!基本案情在一起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裁定拍卖王某个人名下的一处房产。
河北王先生:2009年,我和父母商量,他们赞助我10万元,加上我自己存的十几万办了按揭贷款,在承德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子。2009年年底,我和妻子结婚搬进新房,婚后一起承担月供。当时房产证在我的名下办理的,对方也没有异议。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2个月办理房产证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近日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办理了这起案件 2022年12月,库尔勒市民小王(化名)与小丽(化名)在当地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前,小王用30万余元存款作为首付,贷款购买一套房屋当作婚房。
和老婆领证前,她总是担心房子没有她的名字,婚后没有保障,为此我们还闹了不愉快,差点没结成婚。夫妻双方拿着结婚证等证件去公证处,公证人员经常做这种业务,公证配偶也是这套房子的还款人,这样房子实际上就是双方共同财产,加不加名字也不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