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卷款跑路……6月6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预付式消费中诸多无效的“霸王条款”。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今年6月20日。
为正确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6日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解释》)。《解释》提出,消费者可七日内无理由退款。《解释》首先明确了“持卡人作为原告”这一原则。
充值后商家赠送了优惠金额,中途退费应当如何计算?据广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8日消息,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预付费消费案例,认定赠送金额实际上涵盖在消费者已购买的额度中,退费时扣减的已消费金额应按赠送的比例进行折算。
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和长宁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法援帮‘宁’答”栏目,精心选取市民关注度较高、咨询较多的典型案例深入讲解,以期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持续传递司法温情。咨询案例前不久,市民冯女士来到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说起了她在家门口一个美容美发店充值的事情。
高律师:我是在中国读书的外籍留学生,2023年在中国办理了瑜伽私教课程。我与瑜伽工作室签订了课程协议,约定若因我的原因不能继续学习,则无法退款。现在我只练习了少部分课程,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练习,我能否要求瑜伽工作室退款?
作为消费者,日常在购买商品服务时,往往都会遇到预付款式推销。那你有仔细看过预付式服务合同内容吗?合同中写明的“一律不予退款”的格式条款,有法律效力吗?记者今日获悉,一名消费者和商家就因为“一律不予退款”这项格式条款起争议,闹上法院讨说法?
来论 这是一起因私教课退费引发的纠纷。2019年4月6日,吴某某与山东省东营市某健身公司签订《私教课程服务协议》,约定私教课程一经购买,不予退款。协议签订后,吴某某支付20000元私教费并获赠2000元。
“办卡容易,退费难”“变相涨价,质量缩水”“卡还在,店没了”……预付式消费在众多领域火爆的同时也带来种种乱象,成了不少人的烦心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公布,将于今年7月起正式施行,规范预付式消费是这次《条例》立法的一个重点。
商家通过一定的优惠,吸引顾客提前充值,以达到快速回笼资金的目的,而顾客,也可以实实在在地享受一定的优惠,这就是预付消费。最近,一家美发店的负责人打电话报警称,有一位女子在他们店里大吵大闹,而事情的起因正是和预付费消费有关。
来源:环球网 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更多人注重追求生活的品质,尤其在餐饮、健身、理发、美容、教育培训等服务领域兴起预付费消费热潮,不少商家则看重这一商机利用“充值送福利、办卡更优惠”的营销策略吸引消费者,然而当众多消费者交易付款后,迎来的却是付款即负债的现实困
本报讯(记者蒋若静)近期,北京市卫健委牵头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7月11日前向市卫健委反馈意见。根据办法:医疗机构采用预付卡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包含概不退款、不补办、解释权归经营者等对患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封面新闻记者 闵强据成都市消协在2023年公布的第二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中显示,2021年7月20日,詹女士前往某餐馆聚餐,在餐馆的推荐下办理了所属餐饮公司的餐饮储值卡并充值1万元。2022年3月22日,詹女士订餐时却被告知因股东内部矛盾,餐馆已关门停业,现已找不到老板和员工。
办卡容易退卡难,不少爱美人士在美容机构推销下办理预付卡,通过预先充值一定金额的方式得到优惠和免排队等服务。预付费也逐渐成为最常见的经营模式,然而,部分商家制定霸王条款、设定使用条件甚至卷钱跑路,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引发了不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