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的一声,短促而惊慌,像是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了一颗石子,激起层层涟漪,也揪紧了无数人的心,这声啼叫,来自那些我们称之为“毛孩子”的小生命,它们不会说话,却用最纯粹的爱陪伴着我们,但有时,这份爱却遭遇了难以想象的粗心和伤害。
1月18日,边防战士在巡逻路上捡到小奶狗,为它取名“十八”。边防战士遇到小十八时,它的几个兄弟姐妹已经冻死,只剩下了小十八。希望小十八可以快乐健康长大。如今“十八”已在军营安家啦!战士们为它升级了新“背包”,还带它下山打了狗生第一针疫苗。网友评论(原标题:萌翻!
来源:【长沙晚报网】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陈梓娴)为避让横穿道路的小狗,电动车车主紧急刹车倒地受伤,于是将小狗的主人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记者3日从浏阳市法院获悉,该院酌定小狗主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承担40%责任,赔偿电动车车主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
近日,有网友发布消息称,自家的宠物狗走失上高速公路被撞,随后被高速公路工作人员带走煮食。2月6日,高速公路方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巡查人员以为该犬只为无主饲养且已无生命体征,私自进行了处理,公司将严肃处理其不当行为。
没有拴牵引绳的宠物狗跑入机动车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接触,命丧轮下。伤心不已的犬主人贺女士以司机存在过错为由提起诉讼,索赔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2000元。西城法院一审认定,贺女士未牵牵引绳,放任宠物狗进入机动车道,司机没有过错。贺女士的诉讼请求全部被驳回。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遛狗不拴狗绳,结果爱犬在公路上被车辆碾压死亡,狗主人索赔能成功吗?近日,重庆铜梁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判决犬只被撞的损失由饲养人自行承担。去年10月1日16时24分许,王某驾驶电动四轮车在道路行驶时,将张某饲养的未牵绳的小狗碾压死亡。
遛狗不拴狗绳,结果爱犬在公路上被车辆碾压死亡,狗主人索赔能成功吗?近日,重庆铜梁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判决犬只被撞的损失由饲养人自行承担。去年10月1日16时24分许,王某驾驶电动四轮车在道路行驶时,将张某饲养的未牵绳的小狗碾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