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省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记者在发布会获悉,《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已于 2024 年7月 25 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为强化湿地保护管理,亳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为贵州省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了正式的法律依据,有力推动了全省湿地保护事业发展。
为保护好山西省稀缺湿地资源,保障山西省生态安全、水资源安全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4月1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固碳等重要生态功能。山东省地处东部沿海、黄河下游,孕育形成了包括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类型在内的湿地近2800万亩,湿地资源较为丰富。
《晋城市湿地公园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晋城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革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艳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白文瑞,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交汇点讯 1月12日,修订后的《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全面修订以保护管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增加细化规定,从加强湿地资源管理、强化湿地保护利用、系统开展湿地修复、严格落实监督检查、科学设置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来源:【绿色陕西】近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7年7月1日《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以来,为全市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了正式的法律依据,有力推动了全市湿地保护事业发展。
来源:【宁夏日报】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湿地规划第三章 湿地保护第四章 湿地利用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来源:【运城日报-运城新闻网】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山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