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李晓军本报记者 赵丽本报见习记者 丁一10月16日上午,四川成都崇州市一小区内发生大型犬撕咬女童事件,引发社会热议。当日晚些时候,崇州警方发布通报:邓某与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遇一黑色犬只和一白色犬只,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
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有大型犬撕咬幼童,致其全身多处咬伤及右肾挫裂伤。17日,女童母亲表示,警方告知其涉事黑犬已被找到,目前还在排查寻找狗主人。此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曾就“养的狗咬了人,主人是否构成犯罪?”作出解答。
民主与法制网讯(□冯永军 通讯员王嘉瑜)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如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人民法院盆尧法庭审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赵某外出倒垃圾途中,被邻居郭某家的狗咬伤腿部。郭某当时表示治疗防疫费用凭票据由其解决。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昨天(17日)下午,四川省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通报称:17日3时许,伤人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饲养的犬只伤人,主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是流浪犬伤人,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近日,江西赣州发生一起狗咬人事件,母亲与3岁女儿在章贡区滨江公园遭四条没拴狗绳的大型犬围攻。12月19日,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目前,涉事犬只已被安全约束,涉案人员钟某某、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伤者伤情平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月16日上午,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内发生大型犬撕咬女童事件,引发关注。17日下午,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发布通报称,伤人黑色罗威纳犬已被捕获,犬主人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小区内犬只行凶伤人后,犬主人和物业如何担责?犬主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市灞桥区一4岁男童在村口玩耍时遭两只恶犬袭击,事发地周边正在拆迁。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12月21日,西安市灞桥区某村一4岁男童在村口玩耍时遭到两只恶犬的袭击,导致严重受伤并陷入昏迷。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那么针对“恶狗咬人”,饲养者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近日,江西赣州章贡区一对母女被四只大型犬撕咬不久后,西安市灞桥区豁口村又有一名4岁男孩被两只大型犬咬伤,恶犬伤人事件持续引发关注。12月24日,有律师告诉南都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犬主或者管理者没有尽到看管责任和义务,导致他人被咬成刑法意义上的重伤,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