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员工出差的费用凭票报销后,公司再按每次出差天数给予出差员工住宿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请问这些补贴是否属于国税发〔1994〕89号文里不征税的差旅费津贴,这些补贴是否需要纳入出差员工的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还有几天就是新年了,你们公司的年会开了吗?税局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根据贵司描述,若进项税额用于集体福利,则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工作生活中,税收小常识与大家息息相关,近期,申税小微搜集了一些身边的税事,和大家聊聊生活中的实用税收知识,欢迎关注我们的《身边税事》栏目!小王作为一名新进财务,在处理差旅费的时候遇到了一些增值税相关问题,找到申税小微咨询。财务小王单位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