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3月6日上午,2022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发布会召开,展示了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部署要求,推动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增长、社会和谐,推动安徽省经济高质量发
从3月15日起,最新版的《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将正式施行,它将改变我们身边哪些消费规则?昨日,合肥市消协律师团成员、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蔡荣凤律师透过本报为您亮出了五张新的“护身符”。01 护身符一: 明确网络平台对商家有审核义务小夫妻在网络平台上预订了一家宾馆的客房。
01疤痕修复无效拒退款支持诉讼案2021年9月15日,消费者汪女士向六安市消保委投诉,称其2020年7月29日与六安市金安区某美容中心签订合同,为其孩子做脚部“疤痕修复”。服务合同上约定“签约修复,无效退款”,费用为3.8万元。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于2016年2月2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自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新《条例》结合安徽消费维权工作实际,创设了一系列新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新华社合肥3月16日专电(记者马姝瑞)新修订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近日开始施行。新条例在购房退房、非现场购物、预付式消费等多个维权热门领域创设了一系列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制度。在购房方面,新消保条例规定了一些“退房退款”事由。
中新网安徽新闻3月15日电(钟婕 张经发)为进一步维护辖区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双岗市场监管所联合双岗街道相关部门、高河埂社区共同开展“共筑诚信 共享安全”3.15主题宣传服务活动。本次活动共设置沿河路合家福和双岗菜市两个会场。
一、投诉概况2023年上半年,安徽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621件,较去年同期的10898件上升了6.63%。已解决11099件,解决率95.5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67.08万元,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58871人次。
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日前举行的2022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在多领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共立案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782件。
原标题:依法为消费者“代言”(主题)安徽省滁州市消保委法律专家委员会成立(副题)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汪胜洋 记者 陶维)为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安徽省滁州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日前,安徽省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公益律师团暨法律专家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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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3月6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从2022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发布会上了解到,2022年,安徽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多领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商家冒用知名品牌,故意隐瞒真实信息,消费者多次与公司协商退货无果。为帮助消费者维权,在组织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合肥市消保委决定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3月2日,记者从市消保委了解到,近日,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支持消费者全部诉求。
2024年,安徽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508件;2025年,优化消费投诉调解机制,试行重点疑难投诉三级调解机制……2月21日,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举行“共筑满意消费我们在行动”座谈会,发布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要点。
大皖新闻讯 食品类投诉连续四年稳居商品类投诉第一、家用电器类投诉稳居商品类消费投诉前三名、预付款式消费成为投诉重灾区……1月12日,记者从安徽省消保委了解到,该消保委发布2023年维权分析,2023年安徽省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万余件,解决率为95.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电子计价秤领域存在的计量违法行为,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自即日起至12月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本报讯 (记者李 辉)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系统首届消费维权能手名单公布,樊旭东等20人获消费维权能手称号。为进一步提升安徽省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首届消费维权能手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