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晚,江歌母亲发文称:刚刚接到城阳区法院通知,因审判长突发疾病,31日开庭宣判暂时取消。据此前报道,江秋莲起诉刘暖曦 生命权纠纷一案将于 12 月 31 日上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苦等1894天后,江秋莲终于等到法律对刘鑫的一审宣判:被告刘某曦于判决生效之日内,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走出法院,江妈妈说:“我要去告诉江歌这个结果,妈妈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