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要点4月3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原有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二级市场交易三种减持方式基础上,新增非公开转让与配售两种减持方式,成为科创板又一重要的制度创新,一是推动形成市场化定价约束机制,二是满足创新
4月3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原有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二级市场交易三种减持方式基础上,新增非公开转让与配售两种减持方式,成为科创板又一重要的制度创新,不仅丰富了创新资本的退出渠道,并且有助于降低减持对市
科创企业普遍具有研发周期长、盈利兑现慢的特征,科创企业早期的高估值,也容易催生高价IPO发行。在此情况下,减持新规“四件套”出台后,受破发、现金分红条件限制,超过一半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将无法减持。
科创板现行股份减持制度,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交易所相关配套细则为主体,《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四节进行特别规定,询价转让及配售制度为有益补充。
《科创板日报》9月26日讯(记者 郭辉)寒武纪今日公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陈天石自愿承诺延长一年其个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即自公告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减持,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若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张赛男 上海报道为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5月24日,上交所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发布了《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出台上市公司减持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型股东分类施策。严格规范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坚决防范各类绕道减持。责令违规主体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上缴价差。
【上交所: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因离婚、法人终止等分配股份在新规施行前完成股份过户的 适用过户时相关减持规定】财联社5月24日电,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适用于主板、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在科创板中引入非公开转让制度,受让方限定为具备专业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转让价格通过询价方式形成,底价7折,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对配售作出细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