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提示函提醒,全省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个人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近日,湖南省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明确禁止用人单位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并要求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这一提示函剑指招聘中歧视女性、侵害女性合法权益等不良现象。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是对已有法律的强调,具有从“纸面提醒”到“实质推动”的作用。
3月6日,湖南省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其中,“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引发关注。10日,这一话题冲上热搜。提示函提醒:禁止性别歧视,保障女职工平等就业。
“三八”妇女节过后,湖南省总工会发布的一则女职工权益保障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受到外界关注,其中就禁止职场性别歧视提出多项要求。据悉,国内多地工会等劳动权益保障部门也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发布了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川观新闻记者 张剑“你们会对30岁+的未婚女性直接pass吗?”3月以来,成都某互联网企业资深产品经理王薇拉准备趁着春招跳槽,“未育”成为她最担心的“职场短板”,也成为她打听目标企业时提得最多的问题之一。2025年,职场女性求职被问婚育比例升至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