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辽宁闫家四兄妹的父亲原系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的员工,单位为其分了两套房屋,性质属于公有住房,闫家父亲仅对该房屋享有使用权,无法进行买卖,2015年沈河区人民政府对该地段进行征收,经过单位房改,闫家父亲交纳房款后获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产权归其个人所有,闫家大哥去办理了房屋手续,名字还是闫家父亲的名字。
近日,上海86岁的金老伯通过一份房屋转让合同,将房子过户给孙子,实际上孙子一分钱没有出;同时,约定产权归孙子,使用权归老伯,老伯可以一直在房子里面住。但没想到的是,金老伯竟然被儿子和儿媳赶出了家门。此事经过报道后,引发关注。
福州长乐前董村的小芳向我们求助,说她因父亲留下的一套房产问题,与大伯家发生了持续八年的激烈争吵。因为装修费用以及加盖的事情,小芳曾与大伯家协商,给予大伯一定的经济补偿来要回此套房产,但她没想到的是,补偿金额一升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