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经》、《老子》,阴阳关系可归纳为五种:(一)阴阳对立,是指阴阳有相互区别、制约、斗争、排斥等性质。这种对立关系,不仅存在于事物的外部,也存在于事物的内部,这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二)阴阳互根,是指阴阳双方具有相互依存、吸引、互补、促进等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