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断卡”行动持续推进,近来多家银行加大了对新用户开卡的审核力度,并加大了对I类户的交易限制。2020年12月,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强调,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将依法加强行业监管,电信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按照“谁开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
自2020年10月10日“断卡”行动开展以来,相关案件呈“井喷”态势,除了少数案件在上游犯罪的客观行为、共同行为及其分工查清且上、下游犯罪人事前通谋、意识联络明确等情况下,被认定为上游犯罪的共同犯罪外,绝大部分是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论处。
10月19日记者从安徽省公安厅获悉,为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安徽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断卡”行动第三十二批联合惩戒名单。
截止到今年三月,从2020年10月10日启动的“断卡行动”已经经历了两个多年头了,本来大家以为在有效打击电信犯罪之后,银行对于交易的限额会相对放松,但二月以来却又越来越多的银行将银行卡的单日限额下降到5000元,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对被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基础运营商5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且不得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
来源:【中安在线】日前,安徽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断卡”行动第三十四批联合惩戒名单。本批联合惩戒单位和人员共1305个,均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案银行支付账户、电话卡、互联网账号等实名登记人或单位。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表示,“金融惩戒名单与过往的失信人名单内容不同,但作用是相同的。一方面是惩罚,让被惩戒人在金融业务上失去便利性;另一方面则是监督。”
近期,灵山警方进一步完善打击破案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取得显著成效。近期,又有20人因出售、出借个人银行卡等给他人用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被警方抓获。
2020年下半年,国务院决定开展“断卡行动”,通过信用惩戒、限制办理银行业务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整治买卖、出租银行账户黑灰产业,全国范围内有为数不少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便宜的年轻人,特别是高校学生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