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在官网发布了《广州市直管房租赁管理办法》和政策解读。业内人士表示,上述做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示范价值,为系统解决社会化养老问题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可以降低社区养老的建设成本和运营费用,对于盘活社会闲置资本用于解决社区养老问题提供了新模式、新出路。
10月1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直管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广州市住建局官网挂出。据悉,直管房住宅主要用于历史租户的居住使用;非住宅出租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实行公开招租,但符合规定的也可定向出租。
昨日,广州市住建局在官网发布了《广州市直管房租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和政策解读。《办法》明确,部分非住宅用途的直管房可以安排定向租赁,或享受租金减免优惠。街道办事处承租作为政务服务中心、老人饭堂、老人活动中心、志愿者服务站等公益用途的,可以定向出租。
26日,《广州市直管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民意。《意见稿》明确了六种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直管房承租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存在其中之一,租赁合同将解除,承租人应交还房屋使用权并搬离房屋。市民可以在5月26日之前反馈意见。资料图。
据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通知》,1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对于调整公房住宅租金标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原标准实施近五年,达到预期的效果,但仍有修订的必要。
危房业主不直接出资也能拆危建新?近日,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坊危房拆除重建项目正式动工建设,业主让渡20年运营权,以未来的租金收益替代当前的改造出资,实现不直接出资换新房。广州率先探索运营权有偿让渡的模式,为破解危旧房改造的筹资难题提供了一条新路径。
南都讯 记者魏凯 经过年初的公开征询意见后,6月20日《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通过16届73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该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允许老旧小区的改造在维修加固之外,还可以采取拆除翻建的模式。
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要调整,公产类基准月租由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提高至4.5元/平方米使用面积。同时,扩大适用优惠租金的困难群众范围,让更多街坊可以享受1元/平方米使用面积的优惠租金。17日,市住建局就调整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政策解读。
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11月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上调公房住宅租金标准。意见稿指出,承租公产、经租产、无主代管产、拆迁代管产、逆产、封建产、外产等产别的公房住宅承租人适用公产类租金。
29日,住建部公布了新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其中,广州有两条经验入选,向全国推广,分别是:白云区黄石花园等老旧小区通过改造,盘活闲置房屋;越秀区三眼井社区在改造中引入社会资本,拓展小区维护管理资金渠道。
来源:羊城晚报 1月8日,记者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2024年广东省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500个,惠及居民60万户,创历史新高。2021年至2024年,全省已开工改造9200个小区,惠及居民208万户,提前完成“十四五”改造任务。
2月14日,据广州市政府官网消息,广州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最新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的套(间)占比不低于70%,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范晗越老旧小区改造是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事关群众获得感。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近日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年以来,广东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截至7月底,全省已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281个,获批中央各项资金共计24亿元,创历史新高。
1月16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调整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公产类住宅基准租金从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4.0元,调整到4.5元。成本租金标准从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15.5元,调整到17.5元。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