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12月22日消息,花了100多万首付款买下的房子,结果发现早被开发商卖给了别人。在购房时,长沙市民李敏(文中均为化名)遭遇了一次“一房二卖”。发现“被坑”后,他向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提起诉讼。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退一赔一”的判决,即房产开发商在退还李敏143.
开发商“一房二卖”,签了退款协议,钱也没退,房子也没有了,河北业主史先生一气之下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更气的是官司胜诉,他还是拿不到退款。>>>全款分期付款交了11万多购房款却办不了按揭11月5日,提起购买霸州市开发区孔雀城兰园Ⅱ项目这套建筑面积82.
文: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 吕海振 杨娣(郑州楼市特约律师)根据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司法审判实践中分析,构成退房条件主要包括法定退房和约定退房。约定退房是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出现某种情形时购房者有权退房。法定退房则是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
筹钱买房 竟然遭遇一房二卖现年43岁的李伟儒系南部县某法律服务所主任。2006年,李伟儒在南部县南隆镇居民鲁丁处了解到, 他和弟弟鲁军合修的一栋6层楼住房要出售。 当时,李伟儒的妻子和亲属都劝他不要到那里买房。
中新网长沙12月21日电 (傅煜 刘希平 陈汉)在购房过程中,家住长沙雨花区的市民李某竟遭遇房产商“一房二卖”的恶意违约行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1日透露,该院近日对此案作出“退一赔一”的一审判决,即房产商向购房户退回143.5万元房款的同时,另赔偿其损失143.
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已于2023年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
本期主题:一房二卖 小房屋是老百姓安身立命之所。但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面对房价持续上涨的利益诱惑,不少房产开发商缺乏诚信,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一房二卖”,以便获取非法的房价利益,二次购买者也因此面临钱房两空的尴尬局面。近日,类似纠纷频发,购房者须特别谨慎,防止中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