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三部门联合开展持续9天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双查”行动近日,结果最新通报——为依法有效打击整治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7月13日至21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车管所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双查”行动(“双休日查”和“夜查”),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通告如下:一、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记者 于泊升记者从济南公交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公交乘车安全,自2024年3月4日0时起,除本人使用的无障碍用途电动轮椅外,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等乘坐公共汽(电)车。各类电动车指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的各类代步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含折叠)、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
来源:【新黄河】新黄河记者:李奇宏 6月21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济南市公安局车管所召开电动自行车源头监管联合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销售、改装加装等违法行为。会议研究部署联合整治重点工作。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济南市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发布通告。
见习记者 管悦 徐晓磊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后,全国多地相继发布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济南也不例外。2月26日晚,济南市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的“震慑效果”如何?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30日讯 5月29日晚,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联合消防、市场监管、派出所在辖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在济南市融汇爱都小区,检查人员随机走进一栋楼内,并未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情况,但楼梯间却堆放有纸箱等不少杂物。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5日讯 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3月1日发文称,为进一步强化公交乘车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市民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自2024年3月4日0时起,除本人使用的无障碍用途电动轮椅外,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等乘坐公共汽(电)车。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文璇“置换注销点就在家门口,真方便!”12月2日,在历下区解放路与历山路交叉口西北角,电动自行车(白牌)注销登记服务点走上街头,群众可以“一站式”实现超标电动自行车置换注销。济南交警历下区大队在解放路与历山路交叉口开展活动。
央广网北京5月13日消息(记者王晶)折叠电动车、电动平衡车等以电能为驱动方式的代步交通工具,成为上班族便携的出行神器,解决了“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近日,交通运输部答复了一则网友关于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的建议,引发热议。
3月1日,“济南公交”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月4日起,乘坐公交车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为进一步强化公交乘车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市民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自2024年3月4日0时起,除本人使用的无障碍用途电动轮椅外,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等乘坐公共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