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城市民王先生准备购买房产,想要在购房时支取一部分公积金使用。他正好听说,上海市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政策,事关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而且新政策已于10月7日起正式施行,便在解放日报·上观新闻留言板留言咨询:“新政策有哪些变化?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
调戏魔都君,加微信:yutaihd88本月上海公积金基数上调后,小伙伴们到手的工资又将少了,真是越来越活不下去了……但是……魔都君是来告诉大家好消息哒~7月25日起(也就是从今天开始),符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市民,可自由选择任一区(县)管理部业务网点办理租赁提取申请,无需再
为推动落实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制度作用,切实减轻职工异地购房还贷负担,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七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4〕2号,以下简称《通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本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包括单位缓缴、自愿缴存者缓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处理、提高租赁提取月提取额等,从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