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说时间是良药,不如说遗忘是本能。 有朝一日,你会忘记曾经相爱的那个人的样子,也会忘记你和她在一起时的美好记忆,但是你仍旧能记住曾经有个人牵着你的左手,走遍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角落;你也会记得曾经那个不会下厨的她,为了煮好一顿饭狼狈的样子,因为那时候的她在你眼里是最美的模样。
他走了,说是去城里打工一年就回来,她说我等你。 两年过去了她盼的脖子都直了,他还是没有回来。倒是盼回来一封信,信上说,该嫁嫁吧!我有人了。 她是含着泪嫁给了一位城里人,这人是个残疾,她说我不在乎,只要是城里人我就嫁,因为她想离他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