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强拆行为违法,那么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留存好证据则是被拆迁方在诉讼中制胜的必备法宝。区政府作出《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片区改造项目农房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具体实施征迁工作,区政府之前也与黄女士进行协商,认可黄女士的房屋为经营性用房,但因面积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黄女士至今未签署补偿协议,也未获得任何安置补偿。
遇到拆迁问题,被拆迁人最常做的就是“再等等”,但是却不知这也是拆迁套路。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是因为“等”,过了诉讼时效,失去了胜诉的机会,最后导致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基本案情:2012年广东的刘先生房屋被强拆,因为人在外地做生意,期间只是电话询问过几次。
农村征地拆迁越来越多,农民朋友在相关的政策及法律相关知识上了解的并不是非常多,尤其是某些地区发布的政策导致补偿不合理,最终损害的农民本身的权益,那么,对于农民来讲,只有选择诉讼为主的维权方式对纠纷进行处理,那么,在诉讼阶段一定会提交相应的证据作为自己的维权依据,而农民朋友只有提前准备,后期维权才能更有保障,对取证工作也更加便捷,那么,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哪些证据应提前保留?
不过,不管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都需要准备充分,也就是要准备好可以推翻相关部门违法行为的证据,而且多数情况下,法院主要也是依据证据做出决定,如果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没法用现有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就算我们的合法权益确实遭受到了侵害,也可能很难会有一个好的结果,所以在行政诉讼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