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在京城和宫廷的卫戍部队中设立有两大官职,分别是领侍卫内大臣和九门提督,领侍卫内大臣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紫禁城内的宫廷警卫,而九门提督的官职全称为提督京城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其职能是保卫京城安全和维护京城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