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只有结婚成了家,才能体会到生活的不易,感受到肩上担子的沉重。因为自己已经不再是潇洒的单身青年,结婚后不仅要照顾好自己小家的生活,还需要履行对家里老人的赡养义务,身上的责任着实重大。自从结婚后,阿芹就感觉到了生活的艰辛。她和丈夫的工作都很普通,付出的劳动不少,收入却一直不高。
当我看到这一行字的时候,我的脑海里思绪万千。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社会发展到今天,这种思想在一些偏僻的农村还是普遍存在的。在我们河北老家,父母死后,还都是儿子在继承所有的财产,女儿只有看的份。但在父母有病需要伺候的时候,往往都是女儿跑前跑后,忙里忙外。
我是儿媳,在做月子,从我住院开始就是婆婆帮我带大宝还有买菜做饭,我自己妈伺候我和二宝,快一个月了,家里孩子办十二天接礼的钱婆婆也都给我了,这段时间没少花钱出力,我想给婆婆两千块钱表示她最近破费辛苦了,但我直接给怕是不能要,如果让我对象给呢?谁给说法更合适呢?
说一下具体情况:1.我和对象都是独生子女。刚结婚还没有孩子。我两住的房子是婚前我爸付的首付(其中我付了十五万)和装修,写了我的名字。一开始买这个房是为了给我爸养老,我妈几年前去世了,每月还贷款钱我爸非要打给我。结婚时老公家给了6万的彩礼和2万的首饰。2.工作日吃饭都在单位。
首先新婚第一年,没小孩没怀孕,公公有工作,工资比我们两口子加的起来还多,婆婆在家种点苹果,生活条件还算不错,比我们两口子要好!婆家还有个奶奶。今天偶然间谈论到这个问题,奶奶开口直接就说,让我挣了钱以后每个月给家里打1000的生活费!到底应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