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最科学的翻译应该叫犹撒国,犹对应于united音译,撒对应于states,是最恰当的,并且在实际上,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就是由犹太人与盎格鲁撒克逊共同治理的国家。
专有名词:顾名思义,指的是那些专门的名称。这类似因为“专”而特殊一些。专有名词主要包括人名地名、国名机构名、车站街道名、山川岛礁名、江河湖海名等用来命名的名称。听起来容易,理解起来难啊。还要考虑到很多历史因素,所有情况比较复杂。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现在被广泛称之为“美国”,完全是前朝遗毒,因为历史原因,新中国懒得改罢了。美国独立的时间是1776年,因此,从我国对美国叫法及历史,也大都从清朝开始记载。
许多人认为英语让人最难受的一点在于同一个意思,在不同的句子中写法不同。I don't know where he comes from.而不是I don't know where does he come from. does助动词,无实意,在陈述句中就省略了。
[摘要]在“打篮球”和“吃早餐”的英文中,basketball和breakfast前面要加the吗?昨天明明弄清楚今天又糊涂了。一个小小的the,是不是让宝宝们抓狂了啊~~为大家整理了the的用法助亲们将the一网打尽。
定冠词the是英语中的一种限定词,用在名词之前,表示该名词是特指的,即指的是某个特定的人或事物。一般来说,如果名词指的是某个特定的人或事物,或者双方都明白的人或事物,或者世上独一无二的事物,或者与其他同类事物相区别的事物,或者上文提到过的事物,或者地理名称,或者专有名词,那么就应该使用定冠词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