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第73集团军医院(原解放军第174医院)12月14日发布通知称,拟对超期冷冻胚胎进行统一处理,第一批拟做处理的系2010年前逾期未交冷冻保存费的胚胎,在公告发出一月后尚未来院声明者,视为放弃冷冻保存拟做销毁处理。陆军第73集团军医院12月14日发布的通知。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3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张芯雅 通讯员 思法/文 杨希/漫画)一名离异女性,离异多年后想要医院返还其婚姻期间冻存在该院的3枚囊胚,打算在其他医院通过移植胚胎手术怀孕生子。她的愿望能否实现?她对这3枚冷冻胚胎是否有处置权?
试管婴儿手术等辅助生殖技术的推广,帮助万千家庭,获得幸福。然而,经过手术培育的冷冻胚胎,到底归属于谁?为何患者向医院索要冷冻胚胎,却会遭遇拒绝?上海法院曾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夫妻索取冷冻胚胎遭拒葛女士与丈夫刘先生是一对大龄夫妻。
李女士和刘先生夫妇通过某医院进行生殖辅助治疗,形成数枚胚胎并冷冻储存于该医院。后因李女士个人原因,短期内无法继续后续胚胎移植,夫妇俩与该医院就冷冻胚胎返还问题产生争议,继而引发诉讼。近日,上海二中院对该案做出二审判决。
来源:【厦门日报】王女士(化名)站在法庭上,希望拿回自己12年前存放在A医院的三枚冷冻胚胎。单身状态是否会阻碍她拿回冷冻胚胎?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一起案件。据悉,2009年,王女士和丈夫陈先生选择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经取卵手术,医生成功移植出10枚可用囊胚,但移植3次均未成功。
当患者想要取回在医院保管的冷冻胚胎,背后的伦理风险如何规避?近日,广州中院发布了该院审理的一起相关案件,其中引入了履行辅助人制度,既满足了当事人的诉求,又避免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案情:移植未成功夫妇想取回剩余胚胎刘先生和钟女士于2014年登记结婚。
来源:法治日报 离异女性对冷冻胚胎是否有处置权?厦门首例“离异妇女起诉医院要求返还冷冻胚胎案”解析建立医疗服务合同的目的是通过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子女,胚胎冷冻系为胚胎移植做准备,是整个辅助生殖医疗活动的一部分,胚胎冷冻属于医疗服务合同的内容。
人体胚胎是具有潜在生命特质的特殊物且保存、运输条件要求极高,如果当事人诉请取回存放于医院冷冻保存的胚胎,是否能够得到支持?近日,广东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冷冻胚胎返还纠纷案,判决原告张某、周某对冷冻胚胎享有所有权,驳回二人要求在冷冻保管期间内取走胚胎的请求。
人体胚胎是具有潜在生命特质的特殊物,因现有法律尚未明确其法律属性,当事人诉请取回存放于医院冷冻保存的胚胎,是否合理?日前,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下称鼓楼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冷冻胚胎返还引发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近日,上海的王女士发文称,一名博主发了在地铁站发现一个小女孩走失、报警帮助其寻到父母的视频,亲友刷到这个视频后发给了王女士,称该小女孩和王女士女儿长得很像,而王女士的女儿是试管婴儿,目前4岁,王女士称对方小女孩和自己女儿确实高度相像,其不禁产生了怀疑,想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