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4日讯,一名6岁孩童的家长在网上发帖称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了老师的“暴力”“虐待”,利用网络对幼儿园及老师的行为进行了“曝光”并声讨,却因此惹来了官司。日前,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家长的行为构成对幼儿园名誉权的侵害,要求其删帖并公开道歉。法院断案主要看证据。
之前,有网友在网络上发起了一个投票,投票的内容是孩子在哪个学习阶段所花费的费用最多,没想到在经过了几万网友的投票后,得出的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有超过70%的网友选择了幼儿园,认为在幼儿园阶段孩子的开销是最大的。
前段时间,小某书上有这样一则帖子很火,唤起了很多人的童年阴影。有妈妈发帖晒出了自己做的饭菜,配文是这样的:“菜和粥混在一起,不咸!但是孩子不吃”。还说:“曾经饿了孩子几天,孩子饿到水煮面团都吃了。这次怎么办???”评论区里,很多人表示不理解:“为什么不能做孩子爱吃的东西给她?
这个妈妈有一儿一女,女儿已经上初中了,儿子才四岁。女儿是在极其严苛的环境下长大的,包括且不限于:2岁自己吃饭,3岁自己穿衣,为了训练孩子穿衣速度冬天不开暖气,4岁独立睡觉洗澡做家务,只要做得不好就取消玩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