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城网点击图片向“问政河北”反映问题↑↑↑ 长城网讯(记者 曾丝雨)近日,长城新媒体“问政河北”平台收到保定市唐县网友张先生的诉求,他表示自己是唐县仁厚镇张盆村村民,因个人土地被政府部门征收,想咨询一下此种情况需要经哪些部门批准,具体的审批手续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人口多、耕地少,人均耕地占用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国家一直倡导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划定了18亿亩的耕地保护红线,制定了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制度,严格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现如今农村流转土地可以说是非常普遍,很多村民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懂得流转土地时要签订一份土地流转协议。除了违背法律强制性条款的款项外,土地流转协议一旦签订后,就会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不得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也不能随意修改合同中的内容。
导读:很多被征收人都知道,征收需要由行政机关实施,村委会是民事主体并不是实施征收,但实践中,在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委会承担着重要的角色,甚至有些地区的补偿协议都是和村委会签订的,但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