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头条 @头条帮忙 接用户鲍先生反馈,5月3日,一位亲戚在务工期间突然跌倒身亡,家属与公司方就善后事宜协商10多天无果。希望公司方面依法承担责任,积极妥善处理此事。食堂吃饭期间,男子突然倒地身亡“这件事对亲戚一家人打击很大,连日来,亲戚一家一直在与公司方面协商善后事宜。
徐某于2015年2月起到某中学食堂从事炊事员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0年3月,中学与徐某才签订了《聘用炊事员合同》,约定某中学聘请徐某为炊事员,若徐某不按规定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徐某负责。
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用工主体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涌现出一大批私人老板招用工人的用工行为,特别是个体工商户雇主也增多,今天和大家探讨在“私人老板”那里做工,作为一名劳动者,我们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够得到保护,私人老板拖欠了我们的工资,劳动部门是否会处理,私人老板有没有义务给我们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等等。
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自己所做的工作单位没有交纳社保,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很显然如果说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是你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具备15年以上的最低缴费条件,那么就不可以直接去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了。
虽然拿到了劳动仲裁裁决书,但公司还是迟迟未给他缴纳社保。8月9日,史先生反映说,他2015年来西安打工,当时才18岁,9月份入职了西安市南二环凯德广场的彼德西餐厅,公司名为西安亚居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直到2023年底。在此期间,餐厅一直未给他依法缴纳社保。
袁兰英(化名)在珠海一建筑公司依规做饭、搞卫生,约定的薪水却迟迟未发。无奈之下,她辞职“讨薪”,公司竟说没签合同就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承包关系或劳务关系。那么,劳动关系的认定仅以双方之间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为依据吗?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正常是制度是,两天,三天,四天,但是,敲黑板了,节假日不能休息,周六日不能休息,一般中小型企业,下午不能休息,掐头去尾,一个月能休息的时间最多有十几个上午,是整个厨房所有人能休息的时间,而且,只能一个一个休息,有人休息,那就要有一个人干两份工作,其实轮休不过来,有的累积下个月,有的清零,大部分私人企业都是下月清零,也没有任何补偿,还有很多,剩余的你们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