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以前也在网络上看到一些新闻,大概意思是一个人将另一个人打伤,然后赔了对方一大笔钱,被打者选择谅解,打人者从轻处罚或者不处罚,当时就感觉“和解”非常不合理,已经成为有钱人脱罪或减罪工具了,在这次高铁掌掴事件中,进一步强化了“和解”不合理的这种认知,如果对方有钱有势逼着受害者“和解”怎么办?
昨天,所谓的国民老公、万达的少东家王思聪,突然在网上大红大紫,并霸占了热搜。据上海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1月4日凌晨4点40分,王某某、孙某苛、魏某某、余某某等人认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照,陈某某称未拍摄,王某某4人挥起老拳对陈某某就是一顿打。
6月10日,网友发布网帖称河北唐山某烧烤店疑有男子酒后骚扰殴打女子,引发广泛关注,冲上热搜第一。人民日报评论指出“唐山这起群殴女子事件,令人震惊,不仅挑战法律还挑战了社会秩序,挑战了大众的安全感,被打女子仍在医院治疗,病床上的她们需要一个公道,全社会需要一个交代,尽快依法办理,让施暴者付出沉重代价,人们拭目以待”。
今天看到一个非常离奇的敲诈勒索案,我竟然都被搞糊涂了,法治昌明的今天,竟然还有这样互相冲突、截然相反的两个判决: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收取高额赔偿后出具谅解书,宁夏法院认定赔偿协议合法有效,据此对被告人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