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当丧偶儿媳扶养了老人,可否要求分得遗产?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事纠纷案。该案中,老人由二儿子媳妇照顾,老人去世后,孙子起诉要求分割老人遗产,二儿媳则表示自己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参与遗产分配。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尤其春节临近,家家户户沉浸在阖家团圆的温馨氛围中。但家人之间难免有些磕磕绊绊,闹点小矛盾,让原本欢乐的节日氛围变得紧张。家住南京的孙明最近就忧心忡忡,房子本应是避风的港湾,但因为房子上“加不加名字”的事情,让他和老父亲以及两个妹妹发生了矛盾。
李大爷和老伴儿育有一儿一女名下有一座小院、两套楼房本该安享晚年如何分配房产却让他们犯了难儿子表示不给全部房产就不给父母养老这合法吗随观澜君来看↓↓↓案情简介北京市门头沟区某村村民李大爷今年八十多岁,育有一子一女。李大爷与老伴儿在自家宅基地上盖了院子,和儿子一家居住在院子里。
去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由亲生女儿起诉养子夫妻,要求平分父母遗产的案件。这起案件乍听之下,颇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也引发人产生无数种猜想。今天就让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廖法官给我们讲述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周先生父母的私房被征收了。征收过程中周父死亡,周先生的弟弟周某和父母多年不来往,因协商分割征收补偿款不成,周先生起诉分割房屋征收补偿款,法院认定周某对父母未尽赡养义务,判决被告一方对遗产予以少分。周先生和周某系同胞兄弟。
#法律热点解读##媒体人周刊#“百善孝为先”不是一句空话,孝顺老人早已成为中国人遵循的传统美德。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凸显,照顾老人,保障老人晚年的幸福生活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对老人晚年生活照顾较多的子女或其他亲属,理应得到应有的回报,在遗产分配的时候,也该作出适当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