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西安市民刘娟反映,她的父母住在西安东一路新城区教育局家属院,小区买电很不方便,“小区有家委会,没有物业,买电要去新城区校舍设备管理中心,每周周四上午卖,必须是现金,不找零。而且电费0.56元,一般居民用电不是0.49元吗?”
得到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称,2021年12月1日,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到12345市民热线工单反映阳光新城小区商铺电费涨价到1.5元/度,已经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市民了解情况,并且前往小区物业现场核查具体情况。
本报讯(记者 张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起草了《关于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从现在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收费标准高昂、收费模式混乱、价费区分不够明晰......日前,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对西安多个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情况进行了走访了解,探听市民群众的真实声音与普遍需求,多位市民呼吁,希望西安可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
来源:【西安日报】记者2月24日获悉,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新规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通知》,居民区充电设施执行非居民电价。
近来,有不少城中村租赁户针对电价高问题进行投诉。昨日,市物价局对城中村电价政策进行了解读,我省明确规定城中村不实行阶梯电价,按照0.5109元/度收取,房东可在此电价的基础上加公摊和损耗费向租赁户收取。
根据通知,执行居民电动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健全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引导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低谷时段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