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对劳动者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既是企业用工自主权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关系人身从属性的应有之义,但具体到每一个劳动者,其职业选择权和稳定的工作生活状态,同样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来源:法治日报 近日,有网友表示,自己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以实际分配为准”,于是被指派到了离家较远的异地分店工作,感觉十分为难。 一般来说,工作地点是劳动者选择工作时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 “以实际分配为准”的合同约定合法吗?公司安排自己到异地工作,能不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