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石家庄市研究制定了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印发了《石家庄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石家庄市研究制定了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7月3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石家庄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公民同招”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即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为认真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今天,结合石家庄市实际,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石家庄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石家庄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根据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和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有关要求,2024年我市全面推行招生平台一站式招生,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招生录取一网通办全覆盖。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25年1月18日(星期六)正式进入寒假假期,高中阶段学校于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正式进入寒假假期。全市中小学春季学期正式开学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幼儿园参照执行。
关于对石家庄市鹿泉区等6个县(市、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实地核查的公告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河北省教育厅将组建实地核查专家组,于2025年3月3日至28日对石家庄市鹿泉区、井陉县,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崇礼区,唐山市曹妃甸区,辛集市等6
新华区教育局回复: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教育发布”公布的《石家庄市教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房户一致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具体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