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的规定:“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0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现将厦门市2020社保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档次标准公告如下:一、缴费档次及标准。
《细则》同时放开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只要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均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缴费率 9.5%,享受与本市职工同等的医保待遇,有效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
近日,厦门市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出台。与往年相比,此次政策在参保对象、参保时限和保障期等方面进行了多项调整和优化。此次政策的参保对象除了厦门市已建会单位,还明确了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2025年新建会单位,可以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参保手续。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24年1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4212元/月至21060元/月之间自行申报缴费。
近日,厦门宣布再次调整这一项费用的缴费标准,2025年1月起医社保缴费将达到1436元,较去年增加186元。不知不觉中,厦门的医社保用已经从2018年的566元,涨到2023年的1250元,再到2025年的新高1436元,这一变化让我们这些牛马们感受到了经济压力的加大。
近日福建医保局发布通知调整2024年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于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一起来看——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保中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
近日,福建医保局发布通知,调整2023年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于2023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文件明确2023年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1060元、下限4212元,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明年1月1日起实施。《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和。国家对医保改革发展作了系统的部署,2020年以来,出台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等文件,明确要求建立统一的医保制度框架,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增加统筹基金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推动医保政策纵向统一,待遇横向均衡。
厦门晚报讯(记者 兰云丝)近日,市人社局发布在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指引。无论是否厦门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近日,厦门市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出台。相较于往年,此次政策在参保对象、参保时限和保障期等方面进行了多项调整和优化,保障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持续至12月31日。此举旨在进一步擦亮职工帮扶品牌,切实解决职工们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当好职工“娘家人”。如何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没有正式工作岗位,自谋职业,个人全额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保,由于缴费比例比较高,个人比较在乎的就是每年缴费基数上涨、退休待遇和退休年龄变化,那么福建省2023年灵活就业缴费多少钱呢?
根据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调整2023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福建省2022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为84240元,月标准7020元,预示着2023年福建省社保缴费基数正式出炉,按此标准确定的社保缴费上下限为4212-21060元。
好消息!《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出台后,放开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听说持居住证的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也能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医保了?是的!《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放开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统一了外来和本市的参保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