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印发《关于2025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2025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敦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酒医保发[2024]73号文件精神,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194元,即: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194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1582元,下限标
广大居民朋友、相关单位:依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余期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余期缴费基数、退休待遇享受时限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注意啦!根据《沧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沧政规﹝2024﹞1号),现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相关政策提醒如下:一、缴费标准2025年上半年每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436.92元/月,当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108元。
近日,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优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方式。本次优化,德州市在职职工缴费方式不变,仍由单位代扣后向税务部门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时一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