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2月11日讯(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李昊霖)日前,市民姜先生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他前几天在招聘会上找到了一份工作,在询问企业何时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方表示单位有两个月试用期,期满再签订合同。姜先生咨询,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现在很多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没有和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公司管理也不规范,不想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怕承担后续的买社保等法律责任,公司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就和劳动者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办法证明是公司的员工,同时认为劳动者没有合同就不能进行投诉和举报。
劳动关系何时成立?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职场新人这份小贴士快收好!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成立吗?《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其法定义务。近日,兴宁法院审结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因梅州某劳务公司未在与温女士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判决其向温女士支付二倍工资。温女士于2020年4月到梅州某劳务公司工作,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2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郝露)近日,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王先生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咨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在什么时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记者咨询市人社局了解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