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简称“《规定》”)。12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媒体通气会,相关职能部门解读《规定》亮点。
12月5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通气会,并发布法规全文。通气会上,广州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广州将适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并根据法规发布相关配套文件。
日前,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