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黄律师也很好奇,赶紧重温了一下《民法典》中关于结婚条件的规定。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但关于拟制血亲间的通婚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所谓的禁止血亲之间结婚,主要是从生物学意义上考虑的,也是为了实现优生优育的目的。
最近无意和同事聊天,她说起了她们家的一些家事,她生于70年代末,她们家有三个姐妹,她上面有两个姐姐,妈妈在家务农,父亲在我们小县城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本来她下面还有一个妹妹,80年代初期但当时好像是计划生育实行,还有加上没有如愿生到男孩 ,最后她小的妹妹在半岁左右送给别人家,对方家庭条件比较好,男女双方都有稳定工作的中年夫妻,他们结婚多年一直未生育,最终决定抱养一个孩子,作为酬谢给了她们家500元钱,离得比较远,两家人一直没有来往。
生恩和养恩哪个更大,是经久不衰的一个话题,有人说生恩最大,有人说养恩最大,但是我想说,生恩维系靠的是血缘亲情,这是掺不得假的,但是养恩靠的是小孩的感情,现代人越来越现实,知恩图报的人虽然不少,但是反咬一口的人也不少。
养父和养女结婚,法律允许吗?允许吗?两人的年龄差将近30岁,后来发生关系生了一个小孩,就打算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民政局就犯难了,这两人没有血缘关系,不是近亲结婚。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养父女不能结婚。到底该不该给两人颁证呢?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做了回复,拒绝给这对养父女办证。
今日话题:为什么不要领养孩子?网友:原件正确,复印件才会正确!文|墨月北编辑|墨月北本文篇幅较长,且为网友的亲身经历,一定会让你大受震撼!后面超精彩!!!你身边有人领养过孩子吗?结局怎么样呢?为什么有人说不要领养孩子?接下来让我们看看其他网友的分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