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中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书以及安徽省高院作出的裁定书得知,此事发生在肥东的一家家居公司, 一女员工因父亲病重要继续请假,结果公司没有批准,双方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